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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处理
信息主体认为其企业征信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或委托经办人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异议申请(异议处理流程可参考附件1)。
一、异议申请流程
l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的
1.提供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章的《企业征信报告异议申请表》(见附件2)。
2.提供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或者线索材料。
3.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本人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异议申请。
l 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
1.委托经办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除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2.委托经办人亲自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异议申请。
河北省征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异议处理受理邮箱:contact@hebcrc.com
联系电话:4008332822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天翼路河北互联网大厦B座17F
二、异议申请的受理
1.平台接收异议申请相关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如申请材料有缺失、不符合条件的,将通知异议申请者补充材料。企业客户提供异议处理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完备的,平台对提出的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2.平台受理异议申请后,将联系提供此异议信息的信息放进行异议处理,并于受理异议申请后的20日内以短信形式将核查结果及时告知异议申请人。到规定的20日后,异议申请人可到我司领取《企业信用信息异议回复函》(见附件4)。